中国船级社发布新编的《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》2010年修改通报,该规范修改通报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《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》2010年修改通报系在全面审议2006年版“规则”的完整性、适宜性,确定国内航行老旧油船、散货船及化学品船的附加检验要求,并协调修订《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》、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》及相应的法规要求等工作的基础上,对2006年版的“规则”做出的修订。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:
1、为适应现阶段水上交通安全政策(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4号令),修订了老旧油船、散货船和化学品船的检验要求;
2、根据规范使用的反馈意见及与《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》、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》及相应的法规要求协调,修订了入级范围与条件,相关附加标志,船舶搁置检验,螺旋桨轴与尾管轴检验,锅炉检验,船舶重大改建、修理和改装的检验,船体结构腐蚀磨耗控制值以及“浮油回收船”、“动力定位系统”等附加标志检验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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